事情的來龍去脈與爭議點,我想大家都可以由網路或社群得到完整資訊,而為何此事影響了憲法保障/普世價值下的基本人權被侵犯的事實我就不贅述,單就一些『都更永遠代表著進步,法令永遠是合理,政府永遠是公正』的言論有一些不一樣的心得。

 

惡法雖亦法,但是法律制訂的『過程』是需要不斷被討論、檢視、修正的,因為沒有一項法條的生成,不是由人與社會眾多力量匯聚而成的結果,一定都會殘留著『人』的價值與判斷,不是一如平常想像的公正無私的,就跟我們平常習以為常的許多公正的『科學』一樣,其實都充滿著『立場』。


法條的援引/判斷、以及執法的過程與方式,更需要去推敲與監測,不然法律很可能淪為專制或民粹的手段與遮羞布。而法律的形成與使用,更不能去違反人類社會中最根本的權力義務,換個場景,就如同在醫療工作的我們常常需要在法律上並無違法的狀況,還在努力思辨倫理與基本價值上的醫療決策判準。


讓我們想想,當我們今天是在處在優勢、得到相對利益的多數時,我們就規避了動機、過程、手段等等細節的是非曲直,而且每次都還直接以模稜兩可的立場與方式將問題粉飾太平。那麼如果有一天,我們變成是那處在劣勢、被迫失去基本權益的少數,卻叫天不應叫地不靈,無處申冤或平反,切身體驗了多數決定的殘酷,請問各位,我們那時該怎麼辦?

 

進步的定義不是單一的,偉大城市的進步在於對多元的包容與共生,而偉大城市並不是西方國家的專利,是在於人民不斷的思辨、對話、共同成長,而不是單一價值或特定人士、集團的品味與強迫中獎。

 

或許清楚明白並實踐這點,我們才能更自在幸福地擁抱世界、擁抱生命、擁抱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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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炳仁 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